小说中的“我”为第一人称,以第一人称的角度描述小说,是作者在叙述故事时,把自己当做故事的见证人写进文章中,甚至把自己当作故事中的某一人物,这样写可以:
上一篇:苟免
下一篇:七十二道拐
相关文章
家有刁妻
07月15日
雪莲果炖排骨
网点号是什么
咖啡的作用与功效
上仙
07月14日
榜样是什么
最新文章
雍正的儿子们
四月间事
赵健雷
怎么取消订单
潮种
昆明南站在哪里
热门文章
比格斯鲁纳
都晔凯
边景召
厄查纳
陈理文
博阿迪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