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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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林懋的个人简介

曹林懋(1873-1932),原名林,号保和,晚号寿鹤,清末举人,官位居提学使,官三品,地方洋务运动代表人物之一。相当于现在的分管科教文的副省长、副部级干部,鄂州历史文化名人。 ?中文名:曹林懋逝世日期:公元1932年国籍:中...

人物简介

曹林懋(1873-1932),原名林,号保和,晚号寿鹤,清末举人,官位居提学使,官三品,地方洋务运动代表人物之一。相当于现在的分管科教文的副省长、副部级干部,鄂州历史文化名人。 ?

中文名:曹林懋逝世日期:公元1932年国籍:中国职业:教育家民族:汉族信仰:儒家出生地:湖北武昌(今湖北鄂州)职务:清代提学使出生日期:公元1873年主要成就:洋务运动,近代教育

人物生平

曹林懋出生于现在的鄂州市杨叶镇古塘村毛镰咀一个耕读世家。幼承父教,长期随父设馆课徒。1897年携妻小赴湖北省城,应江汉、经心、晴川、勺庭、高观等书院邀请,教授写作,每次测试,生徒作文俱佳,其名声亦随之渐广。1902年11月,清政府设立师范学堂,被选送师范学堂学习。第二年,李守一任湖北典试使,主持乡试,闱中得其卷,见其文“忠贞诚笃,雄浑岩岸”,遂列之前名,皇榜开榜乡试第14名举人。师范学堂毕业后即被挑取为礼部会试房誊录。 大清晚期,洋务运动兴起,一批主张洋务派大臣得到朝廷重用。张之洞督鄂期间,曹林懋极力推崇洋务富国强兵,曾多次会见张之洞商议有关鄂洋务事宜。1904年6月至1906年6月,曹林懋受张之洞委奉先后筹办过湖北商业中学、商业小学、武汉民立中学、武昌五路高等小学、武昌支郡师范、荆门师范等10余所小中高等学校,同时,还被湖北按察使梁鼎芬聘为全省预备中学堂会办。   1906年6月,曹林懋应广西提学使李守一电邀,留洋日本考察学习日本国家教育。10月回国后,即被调赴广西办理学务,任学务公所普通科科长,兼实业科副科长,不久,又兼任广西省视学,后被委任为桂林、平南、梧州三府师范监督。其间,为普及平民教育,曾倡办民办学校4所,1908年秋升任鄂、桂即湖北、广西两省提学使,学部凑派18省学务视察专员。其时,我国教育正值变革时期,各种观点学派学说纷至沓来,他始终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提倡教育必须服务于客观现实的需要。   1911年辛亥革命在武昌成功首义,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清帝退位,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被推翻。中华民国宣告成立后不久袁世凯窃食革命果实,最终以一场闹剧惨淡收场,袁世凯死后,中国进入军阀割据各派系军阀混战的时期。其民国期间,曹林懋绝意仕途,当时民国政府多次以高官厚禄等条件邀请其入府,为刚成立不久的民国效力,都被其婉言谢绝。回湖北省城后一心从事教育,先后历任勺庭中学、商业中学校长,湖北陆军中学讲武堂主任教员,中华大学文科教授,实修大学教务长。期间,还兼任过湖北文史地学社、科学观摩社社长,国学会副会长;全国孔教会、经研会会员。   1923年回居古武昌鄂城小东门熊家巷,潜心著述。终因病逝于鄂城,落叶归根葬于杨叶古塘毛镰咀毛镰山,其墓地坐北朝南,依山傍水绿阴环绕。

作品一览

曹林懋一生著述颇丰,已刊行的有《文学要略》、《经说辨疑》、《四书集注补》、《考正哲学》、《榴园文初集》、《榴园文续集》、《杂组乐记》、《学记》、《集义家纪》、《自撰年谱》等10多种。

清代提学使

清初期和中期,又名提督学政,尊称学台,简称学政,清代省级最高教育行政长官。每省一人,隶属中央,不归地方巡抚节制。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并监察各地学官的官员,一般由翰林院的翰林官或进士出身的侍郎、京堂、詹事、科、道及部属等出身的京官担任。提督学政均是中央派到各省主持乡试之官,三年一任。任职期间,均保持提学任职之前的品级。但与总督、巡抚平行,与布政使,按察使等同。不问官阶大小,在任期间皆按钦差大臣礼遇。   提督学政的具体职掌是:   总理全省学务,选用僚佐,旌别属官,主持乡试,管理驻防学务等事宜。即督察全省府、州、县儒学事务;掌管全省学校、士习、文风之政令;掌理岁试、科试,届时巡视各府州,考查诸生的文才、品行、学习勤惰,并对所属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等学官进行考核;负责考送贡生,岁贡考准,由学政给予贡单;凡全省重大事宜提督学政均参加会议,与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共同会商。   清末废除科举制,兴办学堂设置的省级行政官署。光绪三十二年(1905年),清政府裁撤提督学政,改设提学使司;在各行省以提学使为主官,每省一人每三年为一任,为正三品;作为总督、巡抚属官,在布政使之次,列按察使之前,由总督巡抚节制和学部指挥。总理全省教育行政事务;筹划全省教育经费:管理全省各级学堂,聘用外国教员等事宜。考核所属职员,管辖总务、专门、普通、实业、图书、会计共6科,每科设科长1人,其职掌与学部六司配套。设省视学6人,另设学务议绅4人,议长1人为咨询机关。辛亥革命后,改为教育厅,厅长为主管。相当于现在的分管科教文的副省长,副部级干部。   提学使具体职掌职掌:   (1)负责全省教育行政,稽核学校规程,考查各属教师、教职,征考文艺师范,各驻防学堂,亦归其管辖。   (2)提学使对科长以下各员可以选用派委;对劝学公所总董可札委、更换;对所属府州县之学务应予考成,均申详巡抚办理。   (3)凡学务议长、议绅之才品学识,亦由提学使密陈巡抚转咨学部察核;其所属高等学堂以下学堂监督、堂长及教员等均由提学使聘用,受其节制、考核,并随时详请巡抚举劾;所需经费,应会同布政使筹划,详请学部。   (4)提学使亦应于每学期及年终,将本省学堂办理一切情形,及学务人员情况,详报于学部考核;如遇紧要事件拟出省考察时,须电请学部允准。

学务公所

清代末期,全省各地纷纷设立各级学堂,为了加强对各级学堂的管理,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以办理大学堂司道兼管全省地方学务。光绪三十年,设立安徽学务处,以布政使和按察使为总办,另聘热心学务的绅士2人参议,负责管理全省各府、州、县、公私立学堂及留学生。学务处设提调1人,主持日常事务;提调以下设文案、支应各1人,分别掌管文书工作和经费开支。后又设置审订、考验、会计3科。审订、考验2科均用士绅,会计科官绅并用,仍以文案拟批叙稿。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十二月,将原学务处改设为学务公所,原学务处的各项公牍,概移交提学使司衙门稽考。学务公所设议长1人,议绅4人,协助提学使参划学务,并备巡抚咨询。设省视学6人,承提学使的命令,巡视各府、州、县学务。学务公所内设总务、专门、普通、实业、图书、会计6科   各科的设置及职掌是:   总务科:掌办理机密文书、事件;收发一切公文函电、案卷册籍;编纂统计报告及各种学务报告;编印教育官报;检定教员,考核所属职官、教员功过及其任用升黜更调等事;核定关于本省学务全部规则章程;负责佣聘外籍教职人员;考查公所人役;办理一切杂项事务;管理各学堂卫生事务。   专门科:掌理本省高等学堂及各种专门学堂教课规程、设备规则;关于教学管理人员、教员及学生等一切事务;并保护、奖励各种学术技艺及海外游学生之事务。   普通科:掌理本省优级、初级师范学堂、中等学堂、女子师范学堂、女子中学堂及小学堂之教课规程;关于各学堂之设备规则;关于各学堂管理员、教员、学生等一切事务;凡通俗教育、家庭教育、教育博物馆及与中小学堂相类之学堂一切事务均归管理。   实业科:掌理本省农业学堂、工业学堂、商业学堂,实业教员讲习所、实业补习普通学堂、艺徒学堂;各种实业学堂之设立、维持教课规程、设备原则,及关于管理员、教员、学生等一切事务;并考察本省实业情况,筹划扩张实业教员、费用。   图书科:掌理编译教科书、参考书,审查本省各学堂教科图籍,翻译本署往来公文书牍,集录讲义,经理印刷,并管理图书馆、博物馆等事务。   会计科:掌本所经费之收支、报销、核算,稽核本省会及各府、州、县教育费的使用,管理各学堂之建造、营缮事宜。   以上6科,每科设科长1人,副科长1人,科员少则1人,多则不过3人。各员的任用,由提学使详情巡抚扎派,一年一次,于年前委任。各科长、副科长如无官职者,均给予职衔,科长为五品、副科长为六品。若有办事因循不力者,由提学使随时撤换。各科科员以下,酌设司事、书记、见习生等员,额数视事务繁简酌定,开支工薪,不作缺底。

相关人物

梁鼎芬(1859―1920),字星海,号节庵,广东番禺人。光绪六年进士,授编修。1884年上书弹劾李鸿章,名震朝野,“至比之杨忠愍之参严嵩”。因此触怒慈禧太后,“几罹重谴”,遂于1885年辞官归乡。中法战争前后,加入张之洞幕府,成为张之洞宦海生涯中最得力的僚属。    张之洞(1837~1909)字孝达,号香涛、香岩,又号壹公、无竞居士,晚年自号抱冰。汉族,清代直隶南皮(今河北南皮)人,洋务派代表人物之一,其提出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是对洋务派和早期改良派基本纲领的一个总结和概括;毛泽东对其在推动中国民族工业发展方面所作的贡献评价甚高,曾说过“提起中国民族工业,重工业不能忘记张之洞”。张之洞与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并称晚清“四大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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