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大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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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大忠的个人简介

清代山西省交城县人,清顺治三 年(1646)中举人,系乡试解元,顺治九年(1652)成进士,历任四川梓潼县县令、安徽省潜山县县令、河北保定府同知。为官清廉,公平执法,不徇私情,为民众爱戴。主持编撰《梓潼县志》,著有《贞胜编》 《格物编》 《岁寒居答问文集》等书。

《聊斋志异?梓潼令》一节,记述常大忠中举后两度梦遇文昌帝君,受其感应的奇闻。

典籍记载

雍正十二年修刊版《山西通志》载:

常大忠,交城人,顺治壬辰进士。初释褐,梦梓潼帝君来拜,筮仕(初次做官),果得梓潼县,遂以梓潼训典自期。清廉正直,甚得民心。丁难归,行李萧条,百姓负米送至五百里。补潜山,历任五载,去立生祠。

升保定府同知,赈饥民、掩枯骨、禁戏戒杀、修忠愍祠、建忠烈祠,保定一直画像祀之,卒于官。病中语冀城文学李华然曰:“梓潼召我主棘围,吾归矣。”遂卒。所著《贞胜编》 《格物编》 《岁寒居答问文集》等行世。

《山西通志》光绪版第一百四十卷记载:

常大忠,字二河,交城人,壬辰进士,铨梓幢知县,补潜山。履亩清丈,计田编里,役无赢缩,建三立书院,买学田,创库楼,立眺台。擢保定府同知,郡有杨忠愍祠,朔望必往拜,重修旌忠祠、建忠烈祠,祀甲申尽节,诸臣无何病作。闻完县大福,亟出囊中二百金赈之,不三日,卒。榇不能归,众赙之乃获启行。潜山、保定人胥怀之。

生平事迹

常大忠(1620―1670),字二河,清代山西太原府交城县阳渠村人。顺治三年(1646年)中解元(乡试第一);顺治九年(1652年)中进士;初任梓潼县令,顺治十六年(1659年)授潜山县令。

常大忠初到梓潼县上人,下车伊始,便招集流亡,扶助生产,“自剑门以西复业者不啻万家”。重建文庙,振兴教育,亲为讲解,文教大兴。

常大忠的第二任官职是安徽潜山县知县,现今安徽潜山县有座潜岳书院, 原名三立书院,就是清康熙三年(1664)知县常大忠捐俸创建的。潜山县的潜水,是皖河流域的一条大河,常大忠 “相地宜,酌水势”,筑新堤、起新闸,“还其堰于两河冲口”。这项工程直到二十世纪仍在发挥效益。

明、清抗争方定,兵火毁了全部亩册。县民有的耕不税之田,有的纳无田之税,不经丈量,不能合理负担。常大忠亲自规划区界,制定细则,严饬属下,秉公测丈。经常自带二三民夫,背负丈具、粮米,巡回检查,足迹遍于潜山全县。多在寺庙借宿、作炊,不扰乡民。遇有交错复杂处,必反复丈量再三,力求公平而后止。执事人恐其不招自来,无一人敢敷衍徇情。后,征收公粮,常大忠又按收割期先后,分里立限,不经追呼,“民输恐后”。

常大忠任潜山县令5年,公平执法,不徇私情,百姓立生祠祭祀。顺治十八年(1661年),他自撰一副法堂楹联:“赃官贪婪,将图富也!孰知子孙不贤,以一掷弃千金,枉自遗百年唾骂;良吏清操,岂徒名哉?实痛小民疾苦,守三年如一日,难尽保万姓平康!”康熙元年(1662年)又为黄土仓撰一楹联:“不免催科,须知颗粒皆民命;何能抚字,但恤涓埃亦惠心。”联语间饱含约己爱民之心。

康熙二年(1663年),常大忠升保定府同知。离任时,百姓“攀辕号泣者,络绎于道”。潜山百姓牵衣顿足,夹道相送,绵延几十里。

担任保定同知期间,常大忠赈灾救民,掩埋难民骨,惩戒凶杀恶行,颇得民心。始终“洁己奉公,丝粟不扰民”。死后竟然连筹措棺木的积蓄都没有(榇不能归,众赙之乃获启行)。

常大忠于保定府任职期间,修建旌忠祠、忠烈祠,今古迹犹存。

轶事典故

历史上的文昌帝君,据说是四川梓潼县人,旧时将文昌尊为主管功名禄位的神仙。

相传,常大忠考中进士后,在北京听候调用。夜间他梦见文昌帝君(梓潼帝君)投来一张名片。次日抽签结果,吏部果然授常大忠为四川梓潼县令,他感到很奇怪。然而未及上任,却因母亲亡故回家守丧3年。后来到期再次赴京等候委用,他又做了同样的梦,抽签结果还是梓潼县令。

蒲松龄将这一轶事写入《聊斋志异?梓潼令》:“常进士大忠,太原(府)人。候选在都。前一夜梦文昌投刺,拔签得梓潼令,奇之。后丁艰归,服阕候补,又梦如前。默思岂复任梓潼乎?已而果然。”

弥留之际,常大忠对身边的人说:“我梦到梓潼帝君招呼我去科考,我要去了。”言罢,溘然长逝。

主要功绩

重建梓潼县文庙、主持编撰《梓潼县志》、修建潜山县三立书院、治理潜水、丈量田亩,规范税制、重修保定府旌忠祠、建忠烈祠等。

个人作品

《贞胜编》 《格物编》 《岁寒居答问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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