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士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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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士镛的个人简介

窦士镛(1844-1909)字晓湘,号警凡,江苏无锡人,晚清著名的文学家、文学史学家。

生平简介

窦士镛(1844-1909)字晓湘,号警凡,江苏无锡人,晚清著名的文学家、文学史学家。其出身富庶之家,幼时家境宽裕,藏书丰厚,又博览群书,文蕴功底深厚。生前教书为业,腹笥富赡,好梁溪振学主人,时人称之为“大师”。最初,家居北禅寺巷,后逢太平天国动乱,避居乡区八士桥,又转住苏北居住。后云游四海,足迹遍布山东、燕云、福建、广东等地,读书交游,历时10余年。归乡后在东林书院任教,今天被国内文学界公认为国人自著的第一步中国文学史――《历朝文学史》,即是其授课革新之后撰写的授课讲义。《历朝文学史》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铅印出版,其后三年,窦士镛过世,著作与作者湮没不彰。东林书院推出中国第一部文学史著作,嘉惠学林,这是可以大书特书之一笔。此外作者还有《皇朝掌故》、《澹远轩文集》、《绮云楼诗草》(此书现藏复旦大学图书馆)、《窦晓湘先生集》等文集传世。

其妻杜敬,也是晚清时期的著名女诗人。

杰出作品

《历朝文学史》,窦警凡著,脱稿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光绪三十二年(1906)铅印出版,一薄本。据传有张祖翼题签,序末署光绪三十二年梁溪振学主人窦警凡序,是目前中国文学界公认的国人自著的第一步中国文学史。原版现藏于北京国家图书馆,油光纸铅印本,双面五十三页,每半页12行,每行33字。篇首为作者自序《读书偶得序》。正文内容分为五大章节,分别是:文字原始第一,志经第二,叙史第三,叙子第四,叙集第五。内容包罗万象,涵盖经史子集,用今天的眼光看,此书颇具国学概论的性质。但在“叙集”一章中,则是纯粹的“中国文学史”。全书约4万字,“叙集”部分6400字左右。

作品评价

《历朝文学史》延续了传统的广义的文学观念,经史子集无所不包。但是其中的“叙集”则为纯粹的文学是内容,与后代的文学史没有多大差异。就“叙集”部分看,著者窦警凡极为简略地梳理了历代诗、文、词、曲的创作情况和历史流变,算得上是分体文学史的体制;它主要侧重于评论历史上的重要作家作品风格,这一点并没有摆脱传统诗文评论的形式,但是同时,他也有意识地不同时代文风的异同,描述创作风格的演化过程,梳理了古今文学的流程,具备一定的“史学意识”。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作者在开篇和结尾多处强调文学要有关实事,有益于世,但是在“叙集”的主体部分,他又并没有受此限制,而是立足于文学本身去做出评价,并没有因明道宗经的观念而消磨了文学的敏感,这是值得称道的。作为国人自著的第一部中国文学史,《历朝文学史》在我国文学史上具有开创意义,应当在今天释放更多的光彩。而作者窦警凡,也应当被我们重新认识。

2002年1月16日《中华读书报》揭载了拙文《窦警凡〈历朝文学史〉――国人自著的第一部中国文学史》后,北师大钟少华先生在2月6日《中华读书报》上撰文《考证严谨点好吗?》对有关问题提出批评。笔者对钟先生的批评表示感谢,同时答复钟文提出的问题。

首先,钟文提出拙文说“1897年窦警凡撰写的《历朝文学史》”与后面的“1906年序”有矛盾,其实这个问题我早就考虑到了。就是因为看到这一点,我才在文章中,引用了刘厚滋和储皖峰的说法,说1897年窦警凡“撰写”。但是钟文却说是1897年“出版”的书。难道“撰写”之年就是“出版”之年吗?我说窦警凡1897年“撰写”《历朝文学史》,应该说是比较严谨的。钟文却偏偏把“撰写”二字换成“出版”,并栽在我的头上。我说1897年“撰写”,那么,在以后的时间内,窦警凡就有可能对该著加以修改,事实上正是如此。不但《读书偶得序》写于1906年,《历朝文学史》之最后,还说“近有饮冰室文及《天演》、《原富》等书”,严复译《天演》、《原富》,也在1897年之后,恐怕钟先生没有通读全书,没有发现这一点,否则这一点是他很好的证据,不会不用。其实,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即:窦警凡1897年撰写《历朝文学史》,后来不断修补,直到1906年才最后油印出版。如果把拙文的“撰写”之年“规定”(钟文用的字眼)为“出版”之年,这的确有矛盾,有不够严谨之处,不过,这应由钟少华先生负责。

陈玉堂先生的《中国文学史书目提要》,是研究20世纪中国文学史学的必读书,是重要的研究指南,本人就受益匪浅。但是陈著除了提供刘厚滋和储皖峰的线索外,他自己就坦言“惜笔者至今尚未访到原书(引者按:指窦著文学史),只能存目于此”。刘、储二著十分常见,我在撰写《20世纪中国文学研究史》时,曾专门论及。难道钟先生非得要我引用刘、储二书后,还得把陈著也说出来才算规范吗?

钟文批评我“急于为窦先生争一个国人第一”。如果钟先生冷静查一些资料,或许就不会“急于”批评我了。首先,窦著“国人第一”的说法,并不是我首先提出来的。前已引述,不须赘叙。其

次,我们看两本书的先后,可以从写作时间和出版时间来定。1910年前国人写“历朝文学史”“中国文学史”,有窦警凡、林传甲和黄人三位。林传甲1904年到京师大学堂主国文习,撰成《中国文学史》,1910年由武林谋新室出版。黄人1900年(或说1901)被聘为东吴大学文学教授,他的《中国文学史》,于1904年开始撰写,据萧蜕的《摩西遗稿序》说,大体完成于1909年前后。因此,不论从写作时间,还是从出版时间来看,窦警凡的《历朝文学史》都是早于林、黄二著。说是“国人第一”,有何不可!

我重申我的论断:窦警凡1897年撰写、1906年油印的《历朝文学史》,是国人自著的第一部中国文学史。钟文比较严厉地批评我说:“他自己被历史所证伪。”但愿钟少华先生能够拿出硬邦邦的材料来证伪。如果材料充分,不论证真、证伪,都是在这个问题上前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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