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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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剑夫的个人简介

姓名:陈剑夫性别:男民族:汉族籍贯:广东云浮出生年月:1891年牺牲日期:1928年08月31日中共党员,革命烈士。出生于贫农家庭。早年随兄到香港当海员,1920年,参加筹备组织海员工会工作。1921年3月出席中华海员工业联合总会成立大会。1922年1月,参加香港海员罢工。1924年2月,被选为海员工会第三届职员。1925年6月,参加省港工人大罢工,担任罢工委员会工人纠察队第三大队第九支队长,在深圳执行封锁香港、查缉走私等任务。1926年1月,被中国海员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为全国海员工会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并任交际部主任。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牺牲于1928年08月31日。

革命传略

出生于贫农家庭。早年随兄到香港当海员,1920年,参加筹备组织海员工会工作。1921年3月出席中华海员工业联合总会成立大会。1922年1月,参加香港海员罢工。1924年2月,被选为海员工会第三届职员。1925年6月,参加省港工人大罢工,担任罢工委员会工人纠察队第三大队第九支队长,在深圳执行封锁香港、查缉走私等任务。1926年1月,被中国海员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为全国海员工会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并任交际部主任。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3月,到武汉参加全国第四次劳动大会。10月,领导海员支援“新海宁”和“海南”两轮船海员罢工。1927年12月11日广州起义时,担任工人赤卫队第二大队长,带领海员赤卫队员,参加战斗。在战斗中,不幸受伤,后在工人家属掩护下脱险,不久转到香港。1928年初,受党派遣回云浮县秘密开展革命活动,建立和发展党组织。同年5月,担任中共云浮县委委员兼常委,后任云浮县委书记兼职工委员会负责人。1928年8月29日,在城头村进行工作时被捕,31日,在小河圩尾被敌人杀害。

革命精神永垂不朽

陈剑夫对革命事业忠心耿耿,任劳任怨,大公无私的品德,深受工人和群众的信赖和爱戴。陈剑夫负责的村庄群众团结一致,工作开展得最好,充分表现出剑夫作为一个革命家的胆略和才干。一心扑在革命工作上。在困难面前激流勇进,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认真贯彻了省委的指示,全面开展党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发展组织的工作,进展很快。对敌人嫉恶如仇,横眉冷对;对人民满腔热忱,鱼水交溶。他积极宣传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为发展党的组织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由于他领导和指挥群众开展革命斗争.处处为农民群众谋利益,对云浮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威胁很大。因而引起了反动派的密切注意,国民党云浮县长刘学修对他恨之入骨,勾结东区的土豪劣绅,于1928年8月29日派出大批反动军警和民团,武装包围城头村,逮捕了陈剑夫。1928年8月31日把陈剑夫押至小河圩尾鱼花塘边杀害。陈剑夫牺牲时年仅37岁。陈剑夫虽然牺牲了,但他的革命精神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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