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海阳

时间:2023-12-19 10:51:31编辑:小周

窦海阳的个人简介

窦海阳,分别于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罗马第二大学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现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工作,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领域

民法。

主要科研成果

著作类:

专著:《对他人行为之侵权责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20万字

专著:《论法律行为的概念》,社科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20万字

专著:《侵权法学新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20万字

译著:《惩罚性赔偿金:普通法与大陆法系的视角》,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英译中,25万字

译著:《学说汇纂第4卷:恢复原状与责任的承担》,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拉译中,10万字

论文类:

“环境侵权类型的重构”,《中国法学》2017年第4期

“环境损害事件的应对:侵权损害论的局限与环境损害论的建构”,《法制与社会发展》2019年第2期

“法院对医务人员过失判断依据之辨析――以《侵权责任法》施行以来相关判决为主要考察对象”,《现代法学》2015年第2期

“侵权法中公平分担损失规则的司法适用”,《法商研究》2016年第5期

“《侵权责任法》中“高度危险”的判断”,《法学家》2015年第2期

“法律行为概念的再思考”,《比较法研究》2016年第1期

“人格权规范的属性与表达”,《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15年第2期

“大气污染所致生态环境损害及救济之辨析――基于“大气污染公益诉讼第一案”展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8年第2期

以“生态恢复论”重构环境侵权救济体系,《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2期(合著)

民法典“绿色化”与环境法典的调适,《中外法学》2018年第3期(合著)

修复生态环境责任的实证解析,《法学研究》2017年第3期(合著)

“民法典编纂是实施依法治国的必要途径”,《人民法治》2017年第10期

“推进环境规范的法典化”,《中国国情国力》2018年第11期

做好司法解释入典的“加减法”,《群言》2020年第3期

“刑法与民法的“分”“合”之辨”,《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

“美国金融监管机构颁布“沃尔克规则””,《光明日报》2014年9月21日

“人格权规范应编排在民法典总则”,《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5月13日

“人格权保护的规范属性及表达方式”,《学习时报》2017年2月22日

“雇主责任源流考:针对船东、旅店主或马厩主盗窃或不法损害的事实之诉”,《私法研究》2016年第1期

“意大利侵害生命权的损害赔偿制度研究”,《民商法论丛》第39卷

“过错推定责任流变考”,《民商法论丛》第51卷

“论准私犯”,《民商法论丛》第47卷

生物损害:意大利司法审判的杰作(判解研究2008年第4辑 总第42辑)

侵权责任法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研究(苏州大学学报2011年第6期)(合著)

民法典与国家治理、经济发展、权利保护(新湘评论2020年第12期)

“沃尔克规则”争议声中登场,新产经2014年第4期

美国如何监管海外账户?,新产经2013年第3期

霍菲尔德权利分析模式研究( 东吴法学2006秋季刊)

白平诉阎崇年悬赏案分析(中国审判2011年第7期)(合著)

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情况:

中国博士后面上资助项目:“法律行为概念研究”,已结项

中国博士后特别资助项目:“法律行为理论研究”,已结项

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对他人行为之侵权责任”,已结项

中国法学会课题:“环境司法实践中类型化研究”,已结项

另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司法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教育部等部级项目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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