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勇坚

时间:2023-12-25 23:08:33编辑:小周

戴勇坚的个人简介

戴勇坚,湖南岳阳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高级(一级)律师,中国优秀律师。

他擅长处理民商法律服务,尤其在建筑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公司治理等法律服务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曾获得”湖南省优秀律师”“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等荣誉。

人物简介

戴勇坚,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一级)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博士,房地产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1994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教育背景

中南政法学院本科

湘潭大学硕士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

专业特长: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

社会职务:湘潭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中南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  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

湘潭大学建筑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委员  第八届湖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湖南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

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  湖南省直属机关青年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副 主席  湖南省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常委  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副理事长  湖南省建设法制协会副会长  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建筑房地产律师网执行总裁

建设部中国房地产报特约记者

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非诉纠纷解决(ADR)中心业务专家  湖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

社会荣誉

被湖南日报报业集团评为“湖南地产十大创新人物”

被湖南省律师协会评为”湖南省优秀律师”

被中国建设报评为”首届全国建设领域百名优秀专业律师”

被国务院评为国务院清欠工作督查组组员

被湖南省工商联不动产业商会评为“湖南房地产魅力人物”

被湖南省高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14部门评为“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

被共青团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青年联合会评为“湖南省直优秀青年”

被湖南日报报业集团评为长沙房地产创新人物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被全国律师协会评为“2008―2010年全国优秀律师”?

戴勇坚律师,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1994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擅长处理民商法律服务,尤其在建筑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公司治理等法律服务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戴勇坚律师打破传统的“年度法律顾问”的服务模式,采取以“合同管理为中心”、“非诉讼为主、诉讼为辅”的模式,以“预防在先,超前服务”、“服务与项目同期”的原则,注重事先参与,避免纠纷;率先在湖南省内律所组织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团队,倡导团队服务,并在湖南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中开拓建筑、房地产项目全程法律服务的创新理念,把专业法律服务渗透到项目建设、开发经营中的各个环节。其投资创办的中国建筑房地产律师网、湖南新农村土地法律网、中国公用事业与基础设施法律网、《地产律师》,在律师领域影响极大。

戴勇坚律师曾参加世界谈判大师美国罗杰?道森主讲的优势谈判培训,并在美国接受麻萨诸塞州大学和麻萨诸塞州法官协会组织的ADR调解培训,并有多年的商务谈判、策划、调解实战经验,擅长在多元制纠纷解决机制中通过非诉方式(ADR)解决争端。

学术成果

1、2001年在由湖南省建设厅、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湖南省房地产开发协会出版的《湖南房地产》杂志上发表了名为《对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第2款的商榷》、《按揭担保引起的诉讼》、《拆迁安置中国家权利与个人权利的平衡》的文章;

2、2001年在由中国图书出版有限公司出版的《湖南购房指南》中发表了名为《房地产法律知识问答》的文章;

3、2001年在由中国房地产报出版的《中国房地产报》中发表了《阳光操作――土地出让中开发商应注意的法律问题》的文章;

4、2002年参与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律师论坛》大型研讨会中的《中国短期内能否出现著名的品牌律师事务所》的辩论赛;

5、2002年至今在三湘都市报开设“戴勇坚房地产律师信箱”发表近130多篇文章;

6、2003年在《第三届中国律师论坛的论文》中发表了《从寻求优势到赢得优势》一文;

7、2003年在三湘都市报社出版的《三湘都市报》中发表了《“七种武器”对付购楼风险》的文章;

8、2004年8月,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2004年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全国法律实务研讨会”中发表《开发企业在商业地产投资中的法律风险探析》一文,获得“优秀奖”;

9、2005年7月,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第七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全国法律实务研讨会”中发表的《国有划拨土地可以被强制执行吗――由湖南拍卖划拨土地一案引发的法律思考》一文作为优秀论文被刊登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律师文摘》2005年第五辑;

10、2005年,参与编辑《湖南购房指南》等书;

11、2006年,主编《房地产交易》一书。2007年1月,该书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发行,深受广大读者好评;?

12、2006年,在《中国律师》上发表《网络律师:法律服务的未来领袖》,引起广泛反响;

13、2006年在《湖南房地产》杂志上发表《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解读》;

14、2006年在《湖南房地产》杂志上发表《信贷、税收、土地新政齐出台,开发商如何应对――解读房产新政》;

15、2006年在《民商法律实务》上发表《论开发商和建筑商利益之冲突与平衡》;

16、2006年,为湖南省政府《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的制定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言,并被立法采纳;

17、2007年在《湖南房地产》杂志上发表《以节能促和谐,为科学发展再添利器――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解读》;

18、2008年,与周志芳博士共同创作的《长株潭城市群背景下的轨道交通立法初探》,在业界了产生很大反响;

19、2009年,与周志芳律师合著《长株潭城市群农村土地入股安置模式研究》一文,再次获得第六届长株潭经济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载入《长株潭城市群蓝皮书2009》;

20、2009年,在第八届律师论坛中,由戴勇坚律师牵头、史锴协助的《论农民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主体地位》一文,以及戴勇坚律师和谭艳辉律师合著的《建设项目中BT方式与带资承包方式的相关问题探析》分别载入《民商专业律师实务》第4辑和《建设工程不动产律师实务》第4辑中;

21、2009年,在“第六届法官与学者对话论坛暨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2009年年会”上,戴勇坚律师和周志芳律师发表了《建设工程质量缺陷侵权责任探讨》一文;

22、2009年,撰写的论文《论农民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建设项目中BT方式与带资承包方式的相关问题探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侵权责任探讨》分别被载入《民商专业律师实务》第4辑和《建设工程不动产律师实务》第4辑?、中南六省(区)2009律师论坛论文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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