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渊(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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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渊(明代)的个人简介

范渊(1453~1512),字静之,号君山。明桂阳(今汝城)县热水人,弘治九年(1496)进士。

人物生平

范渊自幼聪敏,写得一手好字。稍长,考入县学。笃志好学,长于吟咏,弘治元年(1488),省提学副使沈钟来考试生员,选拔范渊为第一名。弘治九年(1496)登进士,授刑部陕西司主事,历任员外郎、郎中。

隆冬季节,见重罪囚徒戴枷很苦,就向皇帝上奏五条建议,皇帝称赞并采纳了。正德初年,太监刘瑾专权,不依附他的官吏被大批贬谪,罢官甚至惨遭杀害。正德四年,刘瑾怨恨范渊不依附于他,两次将范渊逮捕下狱,贬谪到四川维州(今理县)任知州。维州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山区,历来难治。范渊到任,见当地民众性格强悍、民风浮薄,不知礼义,叹道:“为政在人,何必选择地方,人心没有不可教化的。”于是作《民训》十五条,对人民进行文明教育,反复讲解宣传,于是民风大变。又见少数民族不重视学问,州学读书人连三十个都不到。因此,他选择民间子弟七十人集中教育,又作《学训》十三条并亲自讲解,使当地文风大振,远近闻风慕名送子弟来就学的接连不断。他节用爱民,凡对民不利的陋规,一律革除。对民有利的就大力推行。经一年的治理,使得政平颂理,一片升平景象。民众非常爱戴他。不久,刘瑾败露,范渊奉调回京,维州百姓遮道痛哭不舍。给范渊立生祠塑像,岁时祭拜。几年后,范渊到云南任职,维州百姓还派代表,不远数千里翻山涉水去看望他。范渊回京后复任刑部郎中历观北察院,继任浙江监察御史,升云南按察司佥事,调提督云南学政,随转云南按察司副使。在任去世。

历史评价

范渊为人光明平易,立朝忠鲠,居官仁恕,同僚百官皆敬服他。在他的著名《绝笔诗》中表达了“报君匪懈,涉世无欺”的崇高信念。布政董天锡作《范君山遗爱录序》赞扬他“性资醇朴,不立畦畛之行,巧妄之言,不失赤子之心。与人交洞见肺腑,无毫发猜疑”。《万历郴州志》评说:“忠焉被谤,信而见疑,曹琚、范渊实蹈之,然琚弃官就归,渊居夷弗陋,盖皆善于处困,非悻悻于热中者(不是愤恨而急于求官,追求名利的人),论世者取之。”范渊长于吟咏,与当时最负盛名的诗人、文学家,前七子之李梦阳、何景明、徐桢卿、边贡以及都穆、秦金等名公巨卿为诗友,常相唱和,有深厚的友谊,著有《君山诗稿》、《民训》等集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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