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衍瑞

时间:2024-01-03 09:17:01编辑:小周

窦衍瑞的个人简介

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山东政法学院教学名师,硕士研究生导师。

社会兼职:

山东省网络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应用法学会理事,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理论宣传专家。

个人简介

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自任教以来,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善于思考,并在探索创新中发挥了自己潜力和提高了教学水平。在追求发展中谋求改革教学,在讲台上收获快乐,奉献自己照亮别人,发挥了骨干教师的作用,多次荣获学校教学优秀奖,被评为2008―2009年度优秀教师,2010年度教学名师,2010年师德标兵。

在教学工作中,积极进行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主持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研究项目《从学术型向职业型延伸:法律硕士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获得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参与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法理学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改革》获得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

主要从事宪法学、行政法学以及法学理论方向学术研究。先后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6项,省法学会项目1项,厅级科研项目5项。参与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5项,厅级科研项目2项,校级项目1项。先后独立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独立出版学术专著5部,合作学术著作2部,参编教材5部。专著《公民行政诉讼权利的法律保护》一书获得2006年山东省社会科学三等奖。论文《论我国土地征收程序的法治化》获山东政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论文《知识自由与国家责任―公共图书馆核心价值的宪法分析》获山东省优秀法学成果二等奖;论文《论未成年人犯罪国家干预法律理念的更新》获山东省优秀法学成果二等奖。。

积极参与法律实务工作,兼职济南市检察院法律咨询委员、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咨询专家、日照市仲裁委仲裁员、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多次参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济南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咨询,在济南市法制办、济南市民族宗教局、济南市文化执法局、山东省黄河河务局、山东省电力集团、山东省军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作过多场行政执法专题讲座,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社会兼职

2020年7月10日,被聘为第三届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代表性成果

1、《行政补偿制度的理念与机制》,著作,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出版。

2、《公民行政诉讼权利的法律保护》,专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该作品系刘和海教授主编的《公民权利及其法律保护》系列丛书之一,该丛书获2006年山东省社科三等奖。

3、《论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权利的保障――以宪政为视角》,论文,2007年6月发表于社会科学家;

4、《论我国农村土地征用程序的法治化》,论文,2007年4月发表于法学论坛;

5、《论我国立法知情权制度的构建》,论文,2007年3月发表于理论学刊;

6、《中国近代民权观念的肇兴》,论文,2007年4月发表于山东师范大学学报;

7、《论国家责任与人权保障的契合――行政补偿逻辑视角的转换》,论文,2006年3月发表于政法论丛。

8、《论未成年人犯罪国家干预法律理念的更新》,2017年1月发表于《广西社会科学》;

9、《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的连接与互动》,2018年6月发表于《政法论丛》;

10、《“一带一路”背景下高层次法治人才培养创新》,2018年3月发表于《经济研究参考》。

11、《行政法治与政府绩效评估法治化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年3月出版;

12、《行政补偿制度的类型化研究》,九州出版社2018年出版;

13、《法律硕士人才培养中的六大关系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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