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同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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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同亨的个人简介

曾同亨(1535-1607)字于野,江西吉水人。明朝著名的文学家、诗人、书法家。

人物生平

父亲曾存仁,任云南布政使。嘉靖三十八年(1559)进士,授官刑部主事,后改礼部,又迁任吏部文选主事。依照惯例,丞簿以下官职,听取小官吏们的衡量审核,曾同亨都是亲自办理,与陆光祖、李世达齐名。隆庆初年,任文选郎中,后进为太常少卿,请求马上辞去。万历初年,起用任大理少卿。历顺天府尹,以右副都御史之职巡抚贵州。张居正死,起用任南京太常卿。被召回任大理卿,升迁工作部右侍郎。督治寿宫时节约费用三十多万,同亨初次进入吏部,和严嵩是同乡,尚书吴鹏则是父亲同年,同亨从没有私自拜访。曾经住宿在官署宿舍中,一月都不回去。去世时年七十五岁。追赠少保,谥号为“恭端”。

明史记载

曾同亨,字于野,吉水人。父存仁,云南布政使。同亨举嘉靖三十八年进士。授刑部主事。改礼部,迁吏部文选主事。故事,丞簿以下官,听胥吏铨注,同亨悉躬亲之。与陆光祖、李世达齐名。隆庆初,为文选郎中,荐用遗佚几尽。进太常少卿,请急去。万历初,起大理少卿。历顺天府尹,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御史刘台得罪张居正,同亨,台姊夫也,给事中陈三谟欲并逐之,奏同亨羸不任职。诏调南京,遂移疾归。九年,京察拾遗,给事中奏d、御史钱岱等复希居正指,列同亨名。勒休致。

居正卒,起南京太常卿。召为大理卿,迁工部右侍郎。督治寿宫,节浮费三十余万。由左侍郎进尚书。军器自外输,率不中程,奏请半收其直,又请减织造之半。皆报可。汝安王妃乞桥税,同亨拒之。帝竟如妃请。内府工匠,隆庆初数至万五千八百人,寻汰二千五百人,而中官滥增不已。同亨疏请清厘。已得旨,中官复奏寝之。给事中杨其休疏争,弗纳。同亨弟乾亨请裁冗员以裕经费,京卫诸武臣谓减己月俸也,大哗,伺同亨出朝,围而噪之。同亨再乞休,不得请。九门工成,加太子少保。力乞去,诏乘传归。起南京吏部尚书,辞不拜。久之,再起故官,累辞乃就职。税使所在虐民,同亨极谏。三十三年,大计京官,与考功郎徐必达持正不挠。是年,北察失执政意,中旨留给事中钱梦皋等;南察及同亨自陈疏,亦久不下。同亨适给由入都,遂引疾。诏加太子太保致仕。

同亨初入吏部,严嵩其乡人,尚书吴鹏则父同年也,同亨无私谒。尝止宿署舍,弥月不归。雅与罗汝芳、耿定向善。尚书杨博痛诋伪儒,同亨曰:「此中多暗修,非可概斥。即使阳假名义,视呈身进取、恬不知耻者,孰愈哉?」卒年七十有五。赠少保,谥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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