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浦兼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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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浦兼武的个人简介

大浦兼武(おおうらかねたけ、嘉永3年5月6日(1850年6月15日)――大正7年(1918年)9月30日)幕末时代萨摩藩藩士、明治时代?大正时代警察官僚、政治家。正三位?勋一等?子爵。历任岛根县知事(第10代)、山口县知事(第4代)、熊本县知事(第4代)、宫城县知事(第6代)、警视总监(第12、14代)、贵族院议员(敕选)、递信大臣(第14代)、农商务大臣(第22、26代)、内务大臣(第28、31代)、大日本武德会会长。与清浦奎吾、白根专一、平田东助并称山县派官僚“四大金刚”。

人物简介

父亲是 鹿儿岛 藩士。 戊辰战争期间从军,参加 倒幕 维新,后任警察官。参加过 1874年日本侵略台湾事件和 西南战争。明治26年(1893年)以后历任 岛根、 山口、 熊本、 宫城各 县知事。明治31年第2次山县内阁时期任警视总监。明治33年敕选贵族院议员。明治36年以后历任第1次~第3次桂内阁递相、农商相、内相。大正2年(1913年)参加创立立宪同志会。大正3年任第2次大隈内阁农商相。大正4年任内相,干涉和操弄总选举,导致执政党在选举中获得压倒性胜利,在上届议会审议陆军两个 师团增设案之际收买十几名议员的事件被曝光而不得不辞职,并从 政界 引退。受封为子爵。

人物生平

军警生涯

1850年6月15日生于 萨摩藩藩主 岛津家的 分家宫之城岛津家的 家臣家庭。戊辰战争期间参加萨摩藩军,出征 奥羽( 陆奥国? 出羽国)方面。 明治维新后任 东京府警察官,从 逻卒( 巡警)累官至司法省少警部。明治8年(1875年)升任 警视厅 警部补。 征韩论之议后,萨摩出身的警察官集体辞官退隐故里,时隔不久,他与不平士族分道扬镳,再次上京归于大警视 川路利良麾下任警察官。明治10年(1877年) 西南战争中,大浦兼武率领 拔刀队取得战功,晋升为 陆军中尉兼三等小警部。

1882年(明治14年),大浦兼武就任 大阪府警部长(今警察本部长)。1884年(明治17年)发生“松岛事件”(陆军士兵与警察官发生大规模武装殴斗),大浦兼武身着军服策马飞驰现场,以双方上官的身份对两边进行压制,迅速平息事态,获得了很高的评价。后调任 富山县书记官。1888年(明治21年)升任警保局次长。在大阪时,得到山县有朋的赏识和拔擢,成为山县阀的得力干将。1892年(明治25年)2月15日在帝国议会(众议员)第2回总选举中,以铁腕手段干涉选举。

活跃政坛

1893年(明治26年)3月21日――1895年(明治28年)3月27日任岛根县知事,1895年(明治28年)3月27日――1896年(明治29年)12月1日任山口县知事,1896年(明治29年)12月1日――1898年(明治31年)7月28日 任熊本县知事,1898年(明治31年)7月28日――1898年(明治31年)8月9日任宫城县知事。1898年(明治31年)11月9日――1900年(明治33年)10月19日任警视厅 警视总监。1900年(明治33年)3月19日任贵族院敕选议员。1901年(明治34年)6月2日――1903年(明治36年)9月22日再次任警视总监。在警视总监任内,他一方面为确立警察官的规则、整肃娼妓行业而尽力,另一方面,他是对敌对政治势力进行政治侦查的总指挥。

1903年(明治36年)9月22日――1906年(明治39年)1月7日任第一次 桂太郎内阁递信大臣,任内极力推动铁道国有法案的立案和加速建成京釜铁路( 京釜线)。1908年(明治41年)7月14日――1911年(明治44年)8月30日任第二次桂太郎内阁农商务大臣,任内致力于设立帝国农会和制定工厂法。1912年(大正元年)12月21日――1913年(大正2年)2月20日任第三次桂太郎内阁内务大臣。1914年(大正3年)4月16日――1915年(大正4年)1月7日任第二次 大隈重信内阁农商务大臣,1915年(大正4年)1月9日――1915年(大正4年)7月30日 移任内务大臣,在议会解散后的第25回议会总选举中,指挥 执政联盟(立宪同志会?中正会?大隈伯后援会)取得压倒性多数。

1908年为对抗在议会去多绝对多数立宪政友会,领导组建官僚政党“中央俱乐部”。第一次护宪运动( 大正政变)后,参与创立藩阀元老的御用政党立宪同志会。与 加藤高明为争夺总裁而发生对抗,最终选举以加藤高明为总理, 河野广中、大石正巳、大浦兼武为总务委员的领导核心,1913年(大正2年)12月23日立宪同志会(后来相继改组为宪政会和立宪民政党)正式成立。

大浦事件

大浦兼武在大隈内阁内相任上,因违反和干涉选举而接受调查,以及在农商务相任内,为使陆军增加两个师团及海军造舰的扩军法案能在国会审议时顺利通过,通过当时众议院秘书处秘书长林田龟太郎收买 在野党议员的弊案被发觉,其政治生命终结,史称“大浦事件”,而在其幕后有元老山县有朋和军部的深刻背景。

大浦事件对日本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司法上,案发后, 检察机关以 贿赂罪嫌疑实施侦查。当时已转任内务大臣的大浦在法务部长尾崎等人的劝说之下,决定辞去所有公职,并立誓今后绝不参与政治,退隐江湖。检察官侦查终结后,对大浦予以不起诉处分。而相对从犯林田龟太郎及受贿议员等19人均被起诉,并被判决有罪。鉴于大浦确已构成行贿犯罪,且事实清楚,检察官适用起诉裁量权作出的这一处分,招致舆论抨击,称检察机关“纵放吞舟之鱼”,致使“法律权威坠地”,等等。大浦事件的发生,对于日本 起诉便宜主义的立法化,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政治上,大浦事件成了大隈重信内阁倒台的催化剂。第2次大隈内阁虚有其表,名为政党内阁,实则是元老会议一手扶持,正如 古岛一雄所言“大隈内阁根本不行,只不过是官僚军阀的爪牙而已,不仰山县有朋之鼻息则一事无成”。在大选中失败的政友会相继就政府对华政策、大浦兼武内相在确定候选人时收受金钱贿赂、政府干涉选举等问题对内阁提出不信任案,但都因执政党占据多数席位而被否决,反而通过了陆军增加两个师团案。但是,在上届议会时大浦内相为增加陆军案能获通过而收买十几名议员的事件被发觉而被迫辞职,这些都使大隈内阁失去国民信任,受到舆论猛烈批判。对元老们来说,压制政友会、增加陆军两个师团兵力的目的都已达到,大隈内阁的御用任务已经完成。在另一个元老们期待的第四次日俄协约与秘密协定缔结后,他们认为已没有必要再为大隈内阁的崩溃踩刹车了。

1915年(大正4年)8月3日辞去贵族院议员,翌日隐居。1918年(大正7年)9月30日逝世,享年69岁。

曾任大日本武德会会长、日英博览会总裁。

荣典

1906年(明治39年)4月1日- 旭日大绶章。

1906年(明治39年)4月1日 -明治三十七八年从军纪念章。

1912年(大正元年)8月1日-韩国合并纪念章。

1915年(大正4年)11月10日-大礼纪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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