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云

时间:2024-01-12 22:13:36编辑:小周

陈志云的个人简介

陈志云(英语:Stephen C.W. Chan,1958年12月20日-),绰号“志云大师”,为节目旁白时用艺名韦家晴。原香港TVB的电视广播业务总经理。早年任职政务主任一职,1992年获香港商业电台聘用从事行政工作。两年后转任香港TVB,后升至电视广播业务总经理。2012年2月底宣布离开TVB,并于2012年3月4日重返香港商业电台,出任行政总裁一职。2010年03月11日,因涉嫌贪污,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2011年9月2日,香港区域法院法官潘兆童宣布判决,陈志云等三名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2015年10月26日,陈志云涉贪遭二度上诉,裁定有罪。2018年1月4日,主持《百万富翁2018》名人慈善版。

个人经历

工作经历

陈志云年少时就读于圣芳济各小学、圣芳济书院,曾为政务主任,在政府工作达十年。曾获派驻英国,1990年代回港担任香港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助理处长之职。在职公务员时,由于不便以真实姓名参与传媒工作,以艺名韦家晴兼职主持过电台节目及为电视节目配音。离开政府后加入商业电台工作两年,再加入无线电视担任节目总监,现为该无线电视其中一位电视广播业务总经理,另一位是郑善强。

1994年任职“无线”节目部总监,1996年兼任外事部总监,2002年先升为助理总经理,2004再跳升至总经理之职,负责节目、制作等五个部门,极受器重。在“无线”收费电视主持《志云饭局》,又以“韦家晴”的艺名为《向世界出发》配音。

2010年7月,雷霆881商业一台首次打破世俗禁忌,邀请陈志云主持全新节目《生死之交-陈志云》,透过大气电波与听众谈生论死,推广生命教育。雷霆881《生死之交-陈志云》于2010年7月18日起逢星期日晚上十时半至十二时播放。

2011年12月9日,陈志云宣布向TVB请辞、计划往外地游学。

2012年3月4日,香港商业电台宣布,委任陈志云即时出任行政总裁。

2018年1月4日,主持《百万富翁2018》名人慈善版。

其他经历

2010年03月11日,因涉嫌贪污,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

2010年06月22日, 陈志云廉署续保 涉案人钱国伟亲证向无线请辞。

2010年11月16日,电视广播公司宣布,遭廉署起诉的业务总经理陈志云,於即日复职。

2011年9月2日,香港区域法院法官潘兆童宣布判决,陈志云等三名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并判决陈志云之所有诉讼费(约500万)由起诉他的律政署承担。无线电视随即恢复陈志云作为广播业务总经理的权责及工作。

2015年10月26日,陈志云涉贪遭二度上诉,裁定有罪。

作品一览

电台主持

《每一个晚上》

《晨光第一线》

《醒晨》

电视主持

《百万富翁2018》名人慈善版

铿锵集

邵逸夫奖颁奖典礼司仪

向世界出发

志云饭局

志云上素

旁白:2010喜羊羊灰太狼之虎虎生威 粤语旁白

荣誉记录

点正娱乐新闻王

电视主持新闻王 (2006)

2008年北京奥运圣火传递香港站第22棒火炬手

人物事件

涉贪停职

2010年3月11日,香港廉政公署拘捕了4名香港无线电视TVB职员,包括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节目监制钱国伟、营业部拓展主管陈永孙及艺员宁进。TVB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证实了该事件。

此外,陈志云“涉贪”事件牵连甚广,除了无线艺员纷纷被邀协助调查外,范围已扩大至唱片公司,曾经跟无线合作无间的以及曾于无线拿过不少奖项的唱片公司,都被列入名单之列。

遭遇起诉

北京时间2010年9月16日,香港廉政公署正式落案起诉无线电视总经理陈志云等3名人士,怀疑他们触犯贪污及串谋诈骗罪行。这三人包括无线电视总经理陈志云、思潮广告制作有限公司及思潮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丛培昆,及无线电视市场及营业部业务拓展主管陈永孙。3人于2010年9月21日上午9时半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2011年6月21日约8时40分,陈志云在艺人王喜的陪伴下抵达法院,因涉嫌串谋欺诈,陈志云等人被控五项罪名。控方指出,在无线电视业务的活动和节目中,陈等人涉收受贿款、不诚实挪用制作节目合约费用及串谋讹骗艺人免费出席活动,并被控串谋诈骗、提供及收受利益等五项罪。

2011年9月2日上午,香港湾仔区域法院对陈志云做出最后裁决,陈志云罪名不成立,撤销控罪。另外,他及助手丛培昆涉嫌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罪名亦不成立。

2015年10月26日,陈志云贪污案遭二度上诉,法官宣布上诉成立,认为原审法官错误决定,没合理证据下应该判二人罪名成立,下令发还原审法官就本庭裁决重审。

辞职游学

截止2011年12月,陈志云加入无线18年,任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共7年,他决定辞职并获接受,计划往外地游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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