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瑾(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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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瑾(清代)的个人简介

曹谨(1787年11月5日-1849年6月8日),中国河南省怀庆府河内县(今沁阳市)人,清朝政治人物,历任直隶、福建等地知县。在担任福建台湾府凤山县知县时,开凿了曹公圳。道光25年(1845年)10月乞病归,返回故里,最后于家中去世,享年63岁。其事迹收入《清史稿》循吏传中。

人物介绍

曹瑾(1787-1849年)字怀璞,号定庵,清河内(今沁阳城内)人。瑾少时才锋颖拔,年未20,即以第一名举于乡。瑾亦颇自负其才,以为甲科可中,然数次应礼部试屡失利,后以大挑一等分发直隶,历署平山、 曲阳、 饶阳、宁津等县县令。直隶畿辅号称难治之地,曹瑾署饶阳时,值此连年旱灾,饿莩载道,他上表朝廷,请帑赈饥。后走乡串村,察户数多寡,被灾轻重,亲发赈济,不经胥吏手,而自己则买饼充饥,艰苦廉明。署宁津时,因盗贼蜂起,瑾行清联庄法,捉获盗首,社会秩序好转,深得直隶总督器重,后调丰润县,遭人诬陷,被议落职,旋复调署福建将乐县。道光十六年(1836年),调任闽县县令,时旗军与县民各千人相互械斗,省委员往谕不听,瑾奉命前往,置榻军民之间,挺身至旗军门外,晓以利害,众皆贴然,乱始平息。时以凤山县歉多盗贼,调瑾署凤山县。他上任后,巡行县境,察民疾苦,知皆系饥民铤而走险,认为弭盗莫如足食,足食首当兴水利。于是便亲自勘察地形,查找水源,制订兴利方案,并令富绅出钱, 乡民出工, 度地鸠工,穿地引淡水溪,筑埠导圳,计掘圳134.6公里,可灌田3万多亩,收旱稻5.66万石。圳建成后,设有管理人员,制订了一套启闭蓄汇制度。郡守视察后,命名曰“曹公圳”,并撰文勒石志其事。道光二十年(1840年),以其政绩优异,擢升淡水同知。瑾到任后,即查保甲,练乡勇,准备应变。仅隔月余,英船即来进犯鸡笼口(基隆港),他严谕渔民,控制渔船不得为英人作向导,两次重创英军,俘汉奸5人,英军49人。鸦片战争失败后,英人意图报复,要求惩办瑾。总督前往勘查得实,知瑾无罪,深表同情。问瑾说:“事将若何?”瑾答:“但论国家事若何,我官可不做,但要做正直人,若真罪有应重,甘心当之,但百姓死力捉贼,不应株连。”总督以为好汉,但迫于外力,爱莫能助,不得已夺去瑾花翎,注销所升官阶。后以捕海盗有功,仍赏戴花瓴海疆知府即补。道光二十九年(1349年),曹瑾因积劳成疾,病逝。台湾人民为纪念曹瑾的功绩,于咸丰十年(1860年)在凤山县命名一条“曹公路”,并在曹公路129巷1弄9号民宅处,集资修建“曹公祠”。台民每逢佳节,常备瓜果前往祭祀,至今不衰。 曹瑾在台湾高雄“为官一任,造福一方”,100多年了,至今仍为高雄人民所怀念和颂扬。

强兵固防抵御外侮

道光二十一年(1841)八月,英国船只侵入台湾鸡笼口(今基隆港),曹谨亲率军民顽强作战,打得英军纷纷落水,死者不计其数。九月十三日,曹谨又率众击退英军进攻,道光皇帝嘉为“智勇兼施,大扬国威”。由于曹谨辖区海岸线长,难以设防,他就在从鸡笼至大安沿线凡是敌船可以登陆的地段,都用麻袋装沙筑成防御工事,组织乡勇轮流守望。鸦片战争失败后,英国人强迫清政府惩办抵抗侵略的官兵,总督怡良深知曹谨无罪且性情刚直,便问曹谨:“事将若何?”曹谨回答说:“但论国家事若何?我官可不做,人要做。若罪应任者,甘心当之,但百姓出死力捉贼,不宜有所负。”怡良听了感叹道:“真乃丈夫也!”

开凿水利救民于水火

曹谨初赴凤山县任,遇到两大难题,一是盗贼蜂起,社会秩序混乱;二是时逢大旱,颗粒无收,民众饥寒交迫。曹谨认为:民众为盗,大都迫于饥寒。他决定开凿水渠引下淡水溪之水,以灌溉万亩良田。正当工程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民众中惑于风水之说,认为开挖沟渠,必然要迁坟墓,破坏地下灵气,一些人对施工横加阻拦,造成工程一度停顿。后来曹谨把素有众望的乡绅请来,请他们出面宣讲引导,晓以利害,终于说服了民众,工程才得以继续进行。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开九曲塘,筑堤设闸,筑圳(田间的沟渠)44条,全长130多公里,可灌溉,可泄洪,使19215亩土地旱涝保收,堪称岛内最大的水利工程。从此凤山“收谷倍增,民乐厥业,家多盖藏,盗贼不生”。这项工程被命名为“曹公圳”,并刻碑记之。后来曹谨又派人修筑了46条新圳,可灌溉田地12400亩。这时曹谨已调任淡水同知,但人们为了纪念他的筹创之功,仍把它命名为“曹公新圳”,这两项工程至今仍发挥效益。曹谨也被尊为台湾水利之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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