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莹(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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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莹(明朝)的个人简介

樊莹(1434年―1508年),字廷璧,号澄江,常山人。明天顺八年(1464)进士。应知县李溥之聘编纂《常山县志》。

引言

四年授行人,出使西川(今四川中部),不受地方馈赠,民建“却金亭”以彰其德。此后,历任山东道监察御史、云南巡按、松江知府、河南按察使、应天知府、南京工部右侍郎、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等职。惩贪官、精吏治、赈济灾民,不遗余力,为民爱戴。弘治八年(1495),因病辞官,授徒讲学,长达七年。弘治十六年,云南景东卫地区地震,天灾频仍,贵州亦多灾异,又被推荐授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按云贵,弹劾镇巡官之罪,罢撤不称职文武官员1700人。还查清指挥吴勇侵吞府库钱财,图谋逃脱罪责,虚夸灾情一案,威名大震。前后三入云贵,虽年已古稀,犹跋涉于穷崖绝险瘴疠毒侵之地,查访政治利弊和民间疾苦,深得民心,升任南京刑部尚书。正德元年(1506),辞官回乡。时刘瑾专权,莹在任时曾忤瑾,瑾以会勘隆平侯争袭事诬陷,又追究任松江知府时为苏民困而减征官布之事,削籍为民。 晚年,常于农忙时,坐竹轿戴笠帽,子孙抬行田间,谓非徒视庄稼,而欲子孙习劳。病危时,叮嘱其子道:“世俗治丧,率用浮屠,岂有饭僧礼佛而获冥福乎?汝成吾志,勿为流俗所移。”正德三年十一月十八日病故,葬博望乡(今常山县何家乡)大尖山。正德十四年昭雪,追赠太子少保,谥清简。

明史卷一百八十六列传第七十四

樊莹,字廷璧,常山人。天顺末,举进士,引疾归养。久之,授行人,使蜀不受馈,土官作却金亭识之。

成化八年擢御史。山东盗起,奉命捕获其魁。清军江北,所条奏多著为例。改按云南。交n诱边为寇,驰檄寝其谋。出知松江府。运夫苦耗折,莹革民夫,令粮长专运,而宽其纲,用以优之。赋役循周忱旧法,稍为变通,民困大苏。忧归,起知平阳。

弘治初,诏大臣举方面官。侍郎黄孔昭以莹应,尚书王恕亦器之,擢河南按察使。黄河为患,民多流移。莹巡振,全活甚众。河南田赋多积弊,巡抚都御史徐恪欲考本末,众难之。莹曰:“视万犹千,视千犹百耳,何难。”恪以属莹部吏钩考,旬日阅,宿蠹一清。四年迁应天府尹。守备中官蒋琮与言官讦奏,所蔓引多至罪黜。莹承命推鞠,初若不为异者,琮大喜。后奏其伤孝陵山脉事,琮遂下狱,充净军。

七年迁南京工部右侍郎,寻改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锦田贼结两广r、僮为寇,莹谕之散余党,戮首恶十八人。岁余,以疾乞休。家居七年,中外交荐,起故官抚治郧阳,旋改南京刑部右侍郎。

十六年,云南景东卫昼晦七日,宜良地震如雷,曲靖大火数发,贵州亦多灾异,命莹巡视。至则劾镇巡官罪,黜文武不职者千七百人。廉知景东之变,乃指挥吴勇侵官帑,图脱罪,因云雾晦冥虚张其事,劾罪之。还进本部尚书。

武宗践祚,致仕归。刘瑾以会勘隆平侯争袭事,连及莹,削籍。明年又坐减松江官布,罚米五百石输边。莹素贫,至是益窘。三年十一月卒,年七十五。瑾败,复官,赠太子少保,谥清简。

莹性诚悫,农月坐篮舆戴笠,子孙舁行田间,曰:“非徒视稼,欲子孙习劳也。”其后人率教,多愿朴力学者。

光绪常山县志卷四十七人物乡贤P758759

樊莹,字廷璧,天顺末,举进士,引疾归养。久之,授行人,使川中,不受馈,土官作却金亭识之。成化八年,擢御史,山东盗起,奉命捕获其魁,清淮扬军,所条画事宜,至今为例,改按云南,交n诱边氓为寇,驰檄寝其谋。知松江府,请转漕不用民夫,俾粮长专运岁粮,除常运外,尽征折色,百姓便之。寻改知平阳。宏治初许大臣保举方面官,侍郎黄孔昭以公应,尚书王恕亦器之,擢河南按察使,黄河为患,民多流移,公巡赈全活甚众。河南田赋鑫,巡抚徐恪欲考本末,众难之。公曰视万犹千,视千犹百耳,何难?恪以属公部吏钩考旬日,宿蠹一清,寻迁应天府尹,守备中官蒋琮数陷言官,大臣咸畏之。至是得罪,公与推鞠,初若不与异者,琮觇之大喜,后入其伤孝陵山脉事,琮遂下狱,充净军。迁南京工部右侍郎,改都御史巡抚湖广,锦田贼结两广r为寇,公解散余党,诱戮首恶十八人,岁余以疾乞休,家居七年,中外交荐,起原官□治□阳旋改南京刑部右侍郎,十六年云南景东卫昼晦七日 宜良地震如雷,曲靖大火数发,贵州亦多灾异,廷议遣大臣巡视,乃命公至则劾镇巡官罪□□玄武不职者百余人,威震蛮俗,既竣事廉知景东之变乃指挥吴勇侵官帑,图脱罪 ,因云雾晦冥虚张其事劾罪之,还进本部尚书。武宗践祚,致仕归。刘瑾以会勘隆平侯争袭事连用公削籍又坐辣松江官布罚□五百石输边,公素贫,至是益窘,卒赠太子少保谥清简。公性果介,农月坐篮舆戴笠子孙舁行田间,曰非徒视稼,欲子孙习劳也。其后人率教愿朴力学者,祀乡贤,载省志,又云南通志莹按云南绳贪墨,精勤明敏,时交人越界纵杀,方议用兵,莹谕以祸福遂纳E及以佥都巡视黜征麓川滥授官一千二百员,滇人立祠祀之,广舆记莹巡滇时土官有宥崤U撸蛊渥吃坏诠椋嘶谷昱R印R压唬砸栌ǚ铮凉傧嗳庞兴静荒苤疲子ǎㄔ晃嵩谠舾叶叛约戳脖似渫缥贩绱耍质谈踊瓶渍鸭鍪栌谐稚砹啵梅魃鳎毒阌胖铩

浮若清莹廉如同心

同心童梦

1434年,有一位善良质朴的男孩名为樊莹,从小生活在常山县同弓乡“同心村”(现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同弓乡同心村)。起初他生活在樊家村,在渐渐的成长过程中,他慢慢的发现大人的世界里有着他深恶痛疾的事情。细心的他发现村民生活不仅贫苦,还经常受到村官村霸的欺凌,腐败的氛围正在他身旁慢慢的滋长。父母为了樊莹能在更好的环境下成长,效仿“孟母三迁”,不顾村里人的碎言恶语,带着樊莹搬家到了民风淳朴、古训严厉、清廉和睦的“同心村”。善良的村民犹如家人般对待樊莹一家,年幼的樊莹觉得“同心村”才是自己真正的故乡。

青年篇

经过“同心村”清廉和睦之风的熏陶,加冠之年,“同心樊莹”已名满常山县各乡。

从政篇

樊莹因受到“同心村”风气的影响,为官清正廉明,刚直不阿,不畏强权;他足智多谋,善于应变;他嫉恶如仇,执法无私,敢于与豪门权贵邪恶势力作斗争;他胆识非凡,办事雷厉风行,曾做过不少惊天动地的大事,特别是在他七十高龄巡抚云贵时,曾一举罢撤了贪官滥授的1700多名不称职官员,可谓开创了我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罢官记录。

老年篇

年老的樊莹告老返乡,回到“同心村”。此时的他仍时刻告诫儿孙,仕宦人家的子弟不仅要关心庄稼,还必须熟悉农间劳苦。他在每年农忙季节,自己乘坐竹轿、戴着斗笠,带着儿孙一道去田间,既“视嫁”,又“习劳”。其子孙遵奉教诲,多成为体察民情的学者和士大夫。

樊莹1508年逝世于“同心村”。

总结篇

―――“浮若清莹,廉如同心”

人之初,性本恶。但樊莹因经过“同心村”清廉和睦之风的熏陶,终为后人所尊敬。一个人有了良好的品格具备了高尚的道德情操,能时时处处按照道德标准做事,必定是个高尚的人;一个干部有了高尚的品格,有了自律精神,能时时处处以廉洁自律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必定是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同心樊莹”,为后人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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