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鸿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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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鸿劫的个人简介

范鸿劫(1897-1927),湖北鄂城人,爱国青年。中学毕业后,1918年考入北京大学理预科学习。在李大钊的直接影响和教育下,思想追求进步,积极学习新文化、新思想。1927年4月28日,与李大钊等英勇就义。

基本内容

范鸿劫(1897-1927)湖北鄂城人。1919年积极参加五四爱国运动。1920年3月参与发起成立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同年入北京大学化学系,不久转入英文系就读。10月北京共产主义小组成立,是小组最早成员之一。1921年冬北大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公开活动,他与邓中夏、黄日葵轮流担任会议的主持人,并被推选任该会图书馆经理,有计划地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学说。1922年任中共北京地方执行委员会委员、宣传部部长。5月参与领导筹备召开非宗教运动大同盟成立大会,担任大会主席,被选为大同盟干事,进行反对帝国主义的非宗教运动。8月被推选任民权运动大同盟筹备会议临时主席,任筹备员负责起草章程。不久召开成立大会,被选为民权运动大同盟宣传股主任。同时还参与北京学生联合会的领导工作。1923年中共北京区执行委员会成立,任委员兼组织部部长,积极协助李大钊领导北方地区各地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深入开展工人运动。1924年3月8日区委改组,改任中共北京区委委员兼会计。1925年参与组织领导北京响应上海五卅运动的三次大规模群众反帝爱国斗争。他在区委机关刊物《政治生活》上撰写发表了大量文章,号召深入开展反帝反封建斗争,推进国民会议运动,指导各地党的工作。1926年1月,作为国民党北京特别市党部推选的代表,赴广州出席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发言反对少数右派的破坏性提案。会后回北京,适值三一八惨案发生,与李大钊等受到北洋军阀政府的通缉,被迫转入地下。不久任中共北方区委组织部部长,协助李大钊领导平、津、冀、鲁、豫、晋、内蒙古、陕北及东三省广大北方地区党的组织建设和革命斗争。他是李大钊的优秀学生和得力助手,是中共北方党的主要领导人之一。1927年初,被党中央调到武汉工作。由于北方形势险恶、斗争艰巨,经他再三要求,党中央同意他回北京工作。4月6日,同李大钊等一起被奉系军阀逮捕。在狱中坚贞不屈、大义凛然,表现了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高尚品格。4月28日,与李大钊等英勇就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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