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此二婚结婚需要的证件如下: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离婚证或者法院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3、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办理。
上一篇:人生不在初相逢
下一篇:耆阇崛山读音
相关文章
清蒸鳕鱼蒸几分钟
09月09日
羊肉炖多久
蛋白质工程
09月08日
电钻怎么安装钻头
09月07日
微信关注在哪里找
桌卡
最新文章
土豆片怎么切
联锁
聚宝盆植物
单脱水
吃橘子会变黑吗
辣椒
热门文章
营养粥食谱大全
7级风有多大
青玉案元夕拼音版
上海到厦门多远
盐城高中排名
白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