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技能证书有: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物业管理师、策划师、秘书、项目管理师、心理咨询师、公关员、企业培训师、职业经理人、理财规划师、质量专业技术资格、经济师、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人、会计职称、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价格鉴证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物业管理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等。
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家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9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五个等级。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指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备案职业(工种)范围内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所颁发的证书。证书由评价机构独立印制并发放,政府部门不参与监制。评价机构参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考样式”设计证书,证书样本(含印章内容)须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劳动者经评价合格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均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